意外身故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合同、超过180天拒赔

2022-06-28

案情:X丈夫代X在外务工期间因意外发生工伤事故,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直不间断在多个医院接受治疗,代X经治疗202天后不幸去世。代X去世后邓XXX保险公司申请理赔,保险公司以合同约定:“...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的,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”即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超过180天为由拒绝理赔。邓X不服委托我所处理本案。

结果:我所接受邓X委托后并指派律师张涛办理本案。经庭前证据收据、开庭审理后,张涛律师多次与XX保险公司沟通,充分发表自己观点极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XX保险公司对本次事故再次核查,最终在判决前给付了全部理赔款10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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